随着开放大门的打开,越来越多西化的思想流入中国,影响着中国无数的家庭,其中,婚外性行为的出现就是其中表现之一。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婚外性行为无论是对于家庭还是配偶的伤害都是非常大的,但是,仍旧有不少人无法拒绝婚外性行为的诱惑。
婚外性行为,是指已婚者在婚姻之外与他人(已婚或未婚)发生关系的两性关系,通常是与婚外情相伴产生的,被认为是比较严重的越轨行为,它是一种恢复中世纪“通奸法”的倒退。
婚外性,是指已婚者在婚姻之外与他人(已婚或未婚)发生两性关系的行为。婚外性与婚外情的含义不完全相同。它既可伴随婚外情行为发生,也可能是“一夜情”甚至是单纯的性行为等与感情关系不大的行为。无论是什么情况下的婚外性行为,无论有没有对当事人造成严重伤害,都是不应该被提倡的。
婚外性行为一向被认为是比较严重的越轨行为,然而,中国古代各朝对于婚外性行为的看法大相径庭,如唐代并不视婚外恋为越轨,相反,更多的人将婚外恋看作一种风尚。宋明之后,婚外性行为就被视为异端行为并加以禁止。人们开始将婚外性行为称为“通奸”,并对“犯科”的男女施以重刑。近20年来,“婚外性行为”又成为触动中国人敏感神经的词语,并且被一些人贴上了“人性”、“自由”、“权利”等漂亮标签。
婚外性行为是由个人内在的因素、社会规范的因素以及社会变迁的因素等互动组合而成的。只有我们真正地理解了婚外恋、婚外性行为形成的条件、原因以及带来的后果,才能够真正地对其进行规范。对于婚外性行为并不能采取简单和粗暴的态度,既不能一味反对,更不能拼命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