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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交:尝试这种另类的性爱方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27   浏览次数:50

  当爱爱变得单调以后,有些人为了追求更刺激的快感,人们挖掘一切能够开发潜能的性爱方式:足交。

  只要掌握“足交”的技巧,你也能从中体验到快乐,蠢蠢欲动的你,是否也想尝试一下呢。

  “足交”前的一些注意事项

  “足交”之前必须和你的爱人统一意见,只有双方互相配合,才能达到理想的状态。如果你的爱人反感这种做法,可以先酝酿感情,经常的表扬她的玉足有魅力,很吸引你,但是一定记住,在表扬的时候同时也要表扬她身体的其他部位。

  不知道兄弟们有没有做过全身的亲吻,如果没有,建议可以尝试,每一寸皮肤都照顾到,会让你的爱人很舒适,不管你是否恋足,这样做都是很有好处的,15分钟左右仔细的全身亲吻,会让你的女人给你不一样的回报。如果你有恋足情结,可以多花一点时间亲吻她的腿,尤其是膝盖的后面,是非常敏感的部位。然后是她的玉足,别和狼一样上去就啃,轻轻亲吻吮吸,因为脚部容易感觉到痒,所以力道也不要太轻,多亲吻和吸吸脚趾很重要,既不会觉得痒痒的受不了,又会让她很舒服。

  “足交”前先满足女方的性欲

  “足交”开始前,可以让你的女人先得到足够的满足,这时你的弟弟应该也受到刺激了,如果觉得刺激不够,还可以辅助采取手淫或者口交等方式来刺激。在你比较有感觉的时候,让她把玉足用上,双脚夹紧一点,有着水份的润滑,摩擦你的头头也就几分钟不到,肯定会喷射出来,因为双脚夹紧的感觉和女人的下体是不一样的。

  如果有恋丝袜情结的人,还可以让你的她床上丝袜来足交。但是事先要保证yin茎足够的干燥,否则湿润后的丝袜摩擦yin茎会产生疼痛。如果没能干燥,或者觉得麻烦的话,可以带上套套直接做丝袜足交,带着套套感觉是非常好的,而且也好收拾。摩擦的方法和前面裸足一样,但是要注意的是,多多用摩擦冠状沟的方法会更快,让女方更省力。

  “足交”的几种姿势

  二凤戏珠(女为坐姿):女方用脚趾夹住男方的gui头揉弄,另一只脚的脚趾在gui头眼处摩擦,还可以穿上五趾棉袜、露趾丝袜做这个动作。

  探囊取物(女为坐或立姿):女方把脚尖朝下放到他的yin囊中上下或前后,轻柔规律地运动,好像在袋中找东西,同时用脚趾探寻他的睾丸,可以穿上棉袜、丝袜、凉鞋、高跟鞋做这个动作。

  高尔夫(面向男伴):女方用脚背抚摩搓揉对方的yin囊和yin茎,还可以用脚背或脚尖轻踢他的yin囊和yin茎,一般来说yin茎可以承受比较大的力道。结合探囊取物的动作,你可以穿上棉袜、丝袜、平底鞋、凉鞋做这个动作。

  一说到亲子鉴定,大多说人瞬间就想到了很多新闻头条,父亲抚养的不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为了保险起见,很多人们就想带孩子进行亲亲子鉴定,那么亲子鉴定的条件是怎样的呢?可以做亲子鉴定的条件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亲子鉴定的条件

  亲子鉴定的条件包括当事人提出申请和被鉴定人的同意两个部分,亲子鉴定的首要条件是,由主张确认或否认亲子关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应当举证,但为保证亲子鉴定结论的可靠性,往往由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为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法院作为中立者不能为任何一方主动采集对一方有利的证据,因此,当事人不申请亲子鉴定的,法院不依职权进行鉴定。

  进行亲子鉴定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被鉴定人同意鉴定。一方面民事诉讼法不能强制不愿鉴定的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面诉讼一方当事人无义务协助对方获得不利于自己的证据,亲子鉴定结论作为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证明其主张的同时,必然对另一方产生不利的诉讼后果,被鉴定人有权通过拒绝鉴定避免可能产生的不利诉讼后果。如果被鉴定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作为中立的裁判者,不应做出有利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决定,但为查明事实、定分止争,可对拒绝亲子鉴定的被鉴定人进行劝说,经法院极力劝说仍拒绝鉴定的,法院不能强行鉴定。

  可以做亲子鉴定的情况

  因为亲子鉴定涉及人身,不能强制,应当以双方自愿为原则,综合考虑双方的申请、证据还有孩子的情况而作出判断。如果出现了一方申请进行亲子鉴定,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不同意,导致亲子关系无法确认的情况,可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2条: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关于亲子鉴定的条件的相关法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批复,以下几种情况应分别看待:

  1、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作亲子鉴定的应准许;

  2、夫妻一方申请亲子鉴定并且提供了足以确信的证据证明的,可以准许亲子鉴定;

  3、一方无证据猜疑另一方作风不正等而以此要求作亲子鉴定,另一方拒绝的,不得强制作亲子鉴定;

  4、子女已长大成年,一方申请亲子鉴定虽有证据而另一方或子女否认,坚决不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不能强制作亲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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