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疯传一篇帖子,先看看这标题《以初夜换清白》,相信所有好奇的人都会点开看看。但是,这里面涉及到的不仅仅是一个维权的故事,也暴露了中国许多女性一种常见的精神问题——“以身相许”。把“以身相许”作为一种回报,这是用可怜博得他人的同情,是女性一种自卑的表现,是对自己的贬低。
事件缘由:幼师“以初夜换清白”求救信引关注
今年7月,一则诸暨女幼师“以初夜换清白”的信,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主角是和父亲一起为土地维权的陈露,被指控故意伤害等罪,陈露近日受审。
5个月前的一封26岁女孩“我以初夜换清白”的求救信,让11月26日在绍兴诸暨市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故意伤害案格外引人注目。
当天,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故意伤害罪,原为杭州某幼儿园教师的陈露站在被告席上。一同受审的还有其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父亲陈宝良,以及其他5名当地村民。
“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我都会坚持我的无罪辩护,哪怕派出所再收集所谓人证,我还是会坚持原则,我做了就做了,没有做就是没有做!没权没势的我只能用我最宝贵的初夜来感谢解救我的好心人,求求你们了,我没有罪,我肯定会兑现我今天的承诺。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5个月前,陈露的求救信从诸暨市看守所传出,通过网络热传。陈露表示,为土地维权的父亲和她本人双双被抓,由于无处申诉,祈求好心人帮助。
5个月后,经过一次延期审理,该案26日在诸暨市法院开庭。随着庭审的推进,根据检方的指控材料及证人证言,陈露疑似在同一时间“穿越”两地犯案,两名警员也被质疑“穿越”取证,另有被告人否认“自首”、指称笔录与口述完全不一后……这场看似简单的公诉案,变得扑朔迷离起来。
网友观点:清者自清何必爆出这种噱头
网友们看到这则消息之后,都有自己看法。网友们的观点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反对,认为幼师陈露就是在借机炒作,另一类则十分同情陈露,觉得土地维权把女孩逼到了出卖“初夜”的地步,实在是法律的悲哀。
网友小陈在看到这则消息之后,瞬间吐槽:要是真的是合法维权,那你有什么好怕的,法律自然会还你自由。你这样的求助信,让那些能够帮助你的人都被扣上了“好色之徒“的帽子,谁还敢帮你。
网友小丽则十分同情陈露,没钱没权的女生被逼到绝境肯定是要采取非常手段的,这不是陈露的错,是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恶果。
结语:以身相许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你的幸福别让身体做主。
陈露渴望的得到清白的迫切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判断一个人清白与否自然有法律去审查,有法官去判断,如果女人总在想着以身体去换取些什么,那维权之路也就变成了“捷径之途”。
如今的社会节奏过快,生活压力过大,女人的病痛已经够烦扰的了,就别再添上“以身相许”这种精神妇科病,折磨身心。以身相许是一种病,这种病早治早好,晚治晚好,不治是祸害。你的身体你做主,你的幸福可千万别让身体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