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以前,我曾经因为自己的阴茎短小而极度自卑过,后来经过咨询才知道阴茎的长短、大小是因人而异,并不是越大越好,而且阴茎的大小与性交的满意度没什么直接关系,于是,我从自卑的阴影中走了出来。
然而婚后,我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我发现我的性生活不但没有受到生理因素的影响,反而要求得有些过分,甚至有些疯狂。我几乎每天晚上都要做爱,而且白天也想做,连妻子例假那几天我也不肯放过。有时候我在想,可能是因为刚结婚,或者是单位没有多少工作,空闲的时间多了就想这个事。但后来,我渐渐觉得自己有些不正常,有时候竟为了自己的性满足而全然不顾妻子的感受。其实我很矛盾。我很爱自己的妻子,这一点妻子也有同感。但我的行为却是在无形中把妻子当做了发泄的工具。我开始读不懂自己。在29岁以前我根本没有性,也不敢去想性,现在为什么对性有如此强烈的要求?妻子也时常埋怨我:“你哪来那么多劲?把它当饭吃了吧。”
不幸的事情发生在妻子怀孕以后。妻子怀孕期间,性欲开始减退,几乎对性没有多大要求。而我却一如既往,性欲毫无减退,反而有所增加。妻子当然多数时候不愿意,但终究拗不过我的胡搅蛮缠。我对性的无休止的渴望就跟吸毒上了瘾一样,始终控制不住自己。我感觉我成了十足的性的奴隶。我的羞耻心告诉我,自己比畜生还不如,因为畜生多少还有个季节。其实每次性交之后我也很后悔。我知道这样做对我和妻子都不好,甚至已经把夫妻之间的感情推向了纯粹的性。
妻子为了让我节制一下,便从朋友那里借来书让我看。书上说,怀孕的头三个月应尽量避免性交,后三个月禁止性交,因为性交极易导致早产。
为了有个小宝宝,我和妻子不得不分开睡,她睡床,我到客厅睡沙发。可是分开睡不到三个晚上,我的“毒瘾”发作,又控制不住自己了。我受不了“有肉吃光饭”的煎熬,于是又睡到了里间。妻子看我一副可怜样,便给了我。完事之后,妻子的阴道有淡淡的血流出,还隐隐有些腹痛。妻子告诫我:“不要做了,再做恐怕要出事。”
妻子的阴道出血给我敲了一次警钟,但我极力控制四五天之后,第六个晚上又挤到了妻子的床上。妻子无奈,再次满足我。这次性交,妻子流的不是淡颜色的血了,而是浓黑色的血团,她的肚子也一阵阵地痛。这下,我们都有点慌了,第二天去了一家私人诊所检查,医生说孩子没坏,于是就给妻子打了一剂保胎针。
半个月后,我出差到县城,顺便带妻子到县人民医院做B超检查。检查的结果发现胚胎早已坏死,需要立即做清宫手术。我做梦也想不到情况会变得这么糟。妻子做清宫手术时,我一直在手术室门外等待。当听到手术室里妻子阵阵撕心的哭叫,我痛得心都要碎了,死死地揪住自己的头发,恨不得一头碰死。是我害了妻子,也害了自己的孩子,我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
妻子手术后,医生告诫我们,在一段时间里不要同房,最好在半年以后才怀孕,不然会导致习惯性流产。回家后不到半个月,妻子的身体还没恢复,阴道仍在断断续续流血,我便止不住要和妻子干那事。妻子点着我的鼻子说:“忘了医生的话啦?”我乞求着说就在浅处试几下。这一试,第二天妻子便又进了医院。第二次出院以后,妻子没有回家,只托人带给我一张纸条:“我出去半年之后回来……”
我知道,是我“逼”走了妻子,我陷入了深深的自责和悔恨之中。悔恨之余又有点庆幸,妻子留下的不是离婚协议书。可是以后我将怎样面对妻子和我们的夫妻生活呢?
这种情况属于性欲亢进。性欲亢进表现为性兴奋过多、过快、过剧。结婚初期性生活较频繁或较强烈完全是正常现象。如果性欲一直保持特别旺盛,不分场合及时间均有性交要求,否则即感不到满足,称性欲亢进。
性欲亢进患者不论是性交还是自慰都会成瘾,这种性成瘾行为甚至在面对惩罚和威吓或自己表示强烈的悔恨和自责之后仍不能改正。因此,进行治疗对人对己相当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