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病人常有哪些临床表现?
首先艾滋病病人的任何表现都不是特异的。必须结合流行病学史和病毒学的证据在结合下面的表现才可以诊断艾滋病。在患者经过6-10年的无症状期后,患者回出现明显的与艾滋病相关的临床表现,主要为:持续性全身淋巴结肿大,3个月内体重减轻10%以上,长期发热38℃左右,持续性腹泻,单纯疱疹病毒、水痘-带状疱疹病毒感染及白色念珠菌感染(鹅口疮)等。这些均是艾滋病的前期表现。
进而,由于免疫系统严重破坏,平日不致病的细菌、霉菌、病毒、寄生虫等均开始侵犯机体,发生致命性的机会性感染,这时肿瘤也极易发生。这在临床上叫艾滋病期,患者可发生肺、口腔、消化系统、神经系统、内分泌系统、心脏、肾脏、眼、关节、皮肤等方面的病变,出现多种多样的临床表现。
诊断艾滋病的主要依据是什么?诊断艾滋病从三方面考虑:
(1)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阳性。
(2)临床表现。
(3)流行病史。如配偶或性伴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多性伴、静脉注射毒品,接受过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液、血制品或曾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利器刺破等。
在三条中最主要的依据是: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而某些临床表现和流行病学史可提示应考虑做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感染艾滋病病毒的高危险行为可分以下几方面:
(1)男性同性恋间性行为,与男性同性恋者有异性性接触。
(2)异性间的多性伴行为,卖淫、嫖娼。
(3)共用注射针具静脉吸毒。
(4)使用他人用后又消毒不彻底的注射针具。
(5)预防注射共用注射器具,也属高危险行为。预防注射要使用一次注射器,如没有条件,则必须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
(6)到不规范的、非法采血点卖血。
但是,是否有高危险行为的人才能染上艾滋病?
艾滋病刚从境外传入我国时,称为艾滋病传入期,当时艾滋病多发生在有高危险行为的人,如在性乱者、静脉吸毒者、嫖娼、卖淫女及同性恋等人群中传播。但以后上述这些人又与其配偶或性伴等无高危险行为的人生活在一起,本人和对方全然不知已染上了艾滋病病毒而进行无保护的性生活,那么艾滋病病毒就从高危险行为的人传给了一般人群。又由于使用被艾滋病病毒污染的血、血液制品以及其他器皿也有造成艾滋病病毒感染的情况,因此艾滋病病毒在人群中的感染率逐渐上升。
由于艾滋病病毒复杂的生活史和易发生变异的特性,使它既能侵犯淋巴细胞又能避开免疫系统的反击并破坏免疫系统,因而迄今为止,除了有一些能抑制和延缓艾滋病发展进程的药物处,还没有能彻底治愈艾滋病的特效药。
我国现已进入艾滋病快速增长期,在此时期,再认为“只有高危险行为的人才能染上艾滋病”已不适宜。在今天,不论男女老幼,每个人都有可能受到来自不同途径的感染,因此,人人都要增强防护意识,加强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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